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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格可以連結常聽的國內外的廣播電台嗎?這樣是否也觸犯著作權或是侵權呢?
部落格可以連結常聽的國內外的廣播電台嗎?應該可以在部落格是要輸入網連結即好像這些http://www.555666777 .com/yinyue/1/2175/5 301/555666777_119558 .wma 在那網也能聽到如果你也知道他們即時收聽的連結就可以聽到即時的電台這樣是否也觸犯著作權或是侵權呢? 著作權著作權是指著作創作完成所產生的權利,無論是否註冊或登記,原作者在完成時即享有著作權的保護。如果你發表的內容觸犯著作權法,你將可能因此承擔相關的民事或刑事責任。同時根據Yahoo!香港知識+的刪除標準,我們將移除你的發表內容並給予扣分之懲罰。下列行為可能侵權,請小心以免犯法:轉貼或轉載未經授權的文字、圖片、程式或多媒體。例如:網頁文字、電子書、電子郵件、動畫、照片、程式原始碼、MP3等。如果你必須引用部分內容時,請務必明確標示及註明出處,以免觸犯法例。擅自複製、更改或發行未經授權的文字、圖片、程式或多媒體。例如:未經同意將將他人之私人創作公開、把他人作品冠上自己姓名發表、翻譯改寫等。將內容轉換形式公開發表。例如:將出版品掃瞄成圖檔後張貼、將演講內容整理成文字檔、將畫作照片製成多媒體等。張貼違法的下載、連結、使用者序號、破解方法等。其他違反知識產權法的內容。 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智慧財產權」包括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等,如果您發表的內容觸犯相關法律,將必須承擔相關的民刑事責任。「著作權」是指著作創作完成所產生的權利,無論是否註冊或登記,原作者在完成時即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的保護。 轉貼或轉載未經授權的文字、圖片、程式、多媒體。例如:網頁文字、電子書、電子郵件、動畫、照片、程式原始碼、MP3 等。 擅自重製、改作、散布、發行。例如:未經同意將私人創作公開、將他人作品冠上自己姓名發表、翻譯改寫等。 將內容轉換形式公開。例如:將出版品掃瞄成圖檔張貼、將演講內容整理成文字檔發表等。 張貼違法的下載、連結、使用者序號、破解方法等。 其他違反智慧財產權法的內容。 參看以上資料如果該網是不許別人在其他網上,發表他們的連結就會是侵權但是該網給別人在其他網上,發表他們的連結就不是侵權要看看那網
基本上可以連結...著作權屬於告訴乃論..廣播電台基本上不會花費人力物力來告你~~基本上掌握下面4原則,就好了~~合理使用/不提供下載/不營利/不檔人財路部落格連結與引用的法律問題.....來源部落格有什了不起圖片參考:http://s.blog.xuite.net/_image/a_type_02.gif聊聊連結與引用的法律問題。很多部落格上有所謂的聯播站,訂閱別人Rss出現別人文章的部分內容,這樣連結,有侵權的問題嗎?比例如何才算合理?部落格中的「超連結」和「引用」,有哪些法律問題要注意?(一定要仔細收聽啦!繼續收聽來上課囉!)參考資料:自己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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